1.一般规定
(1)桥梁静载试验方案应在桥梁调查和检算的基础上制定。静载试验方案应包括测试截面、试验工况、测试内容、试验荷载、测点布置、试验过程控制和试验数据分析等内容。
(2)静载试验应保证桥梁结构整体及局部受力安全。
(3)静载试验应包括结构控制截面应力(应变)测试、变形测试及荷载试验现象观测等基本内容。缆索承重体系桥及梁一拱组合结构桥梁还应包括索力及吊杆力测试
(4)静载试验工况应包括中载工况和偏载工况。
2.测试截面及试验工况
(1)桥梁静载试验应按照桥梁结构的最不利受力原则确定测试截面及试验工况。
(2)梁桥、刚架桥、拱桥及缆索承重体系桥梁试验工况及测试控制截面。
(3)在确定组合体系桥梁试验工况时,应根据结构主要力学特征。
(4)斜桥斜交角大于 15°时,弯桥曲率半径小于 250m,应增加最不利扭矩工况。
(5)异形桥梁可参考常规直线梁(板)桥,并结合其荷载及受力特点确定最不利测试截面及相应试验工况。
(6)加固后桥梁应根据其最终结构体系受力特点,按最不利受力的原则,并结合加固内容范围确定测试构件,选择安全储备较低的截面作为测试截面,确定相应试验工况。
(7)多跨(孔)加固后桥梁进行静载试验时,应优先选择加固前病害较为严重的桥跨(孔)作为静载试验对象。
(8)加固后桥梁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下述原则增加试验工况和测试截面:①对于装配式组合梁(板)桥,当通过增大边梁进行加固改造时,应根据结构的对称性确定偏载工况。②当通过置换混凝土对构件进行加固时,应在混凝土置换区域内增加测试截面,并确定相应的试验工况。③受力裂缝宽度超过规范限值且经过修补的测试构件,应在典型裂缝位置增加测试截面并确定相应的试验工况。
(9)加宽后桥梁若其新旧结构自身刚度、承载能力或支撑条件存在差异,应对新旧结构及其横向联系按受力最不利原则确定试验工况和测试截面。
(10)加宽后桥梁新旧结构自身刚度、承载能力或支撑边界刚度存在差异,应针对新旧结构分别增设试验工况和测试截面。
(11)鉴定性荷载试验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根据结构损伤程度、损伤部位特征,增加测试截面并设置相应加载工况。
3.测试内容
(1)静力荷载试验的测试内容应反映桥梁结构内力及变形最不利控制截面的力学特征,试验过程应关注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
(2)梁桥、刚架桥、拱桥及缆索承重体系桥梁测试内容见下表


